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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发改委印发通知严禁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,继续实行阶梯电价政策
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《关于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》指出,完善阶梯电价分档和加价标准,严禁对电解铝行业实施优惠电价政策,加强加价电费收缴工作,并完善加价电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,加强阶梯电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。
电解铝属于高耗能行业,也是碳排放的重点行业。其中,每吨电解铝需要消耗1.4万吨电,电力成本占总成本比例为35%-40%。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解铝生产国,目前全行业年度用电量超过5000亿千瓦时,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6.8%,耗电量巨大。此外,电解铝基本都依赖煤电发电(煤电占比88%),而煤炭又是碳排放大户,电解铝的碳排放量高达4.13亿吨,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3%。
为推动电解铝行业节能减排,2013年国家发改委印发的《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建立了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,基于《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提出的能耗限额限定值指标,分三档设定了阶梯电价,对能效水平低的电解铝企业用电进行加价,同时还对阶梯电价加价电费收缴、加价电费资金管理使用、规范电解铝企业电力交易行为等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应媒体采访时表示,此次完善电解铝行业阶梯电价政策,最大的亮点是建立健全了“两个机制”,即分档标准分步调降机制、加价标准累进调增机制。前者分三步降低阶梯电价分档标准,使加价政策有效覆盖行业能效水平落后的企业,持续形成倒逼压力,引导行业不断加大技改投入,持续降低能耗。后者对铝液综合交流电耗超过阶梯电价分档标准的电解铝企业,按每超过20千瓦时,加价标准调增1分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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